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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产"发"私财" 中铁物资一高管涉嫌贪污受审
北京频道 ( 2009-11-04 09:28:53) 稿件来源:京华时报

    做生意的常理都是低价买、高价卖,但原中国铁路物资北京公司高管苑东却一反常理,用公款做起了“低价卖、高价买”的生意,使自己从中获利。昨天(3日),苑东和他的“生意伙伴”高建因涉嫌贪污罪一起在市一中院受审。

    今年39岁的苑东原是中国铁路物资北京公司金属部副部长兼钢轨部部长,负责本单位的钢轨购销。他的生意伙伴、老同学高建则是北京中铁顺达贸易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据检方指控,从2003年3月到2007年10月,苑东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将本公司的钢轨低价卖给高建的公司,然后再从高建手中高价买回,利用这种低卖高买的方法先后多次骗取中国铁路物资北京公司的公款1078万余元,扣除应缴纳税款后,两人将895万余元非法占有。案发后,赃款已经全部退缴。

    听完公诉人的指控,苑东表示,他自己对贪污罪的定性不太清楚,所以希望由律师来为自己辩护。据他说,当时中国铁路物资北京公司在经营上出现压力,导致资金紧张,于是他找到自己的老同学高建,把钢轨以较低的价格卖给高建掌控的公司,再由高建卖给另一家自己掌控的公司,这批钢轨几经倒手,中间产生了很大的差价。他将利润让给高建的公司,因为“能够积累下人脉,希望高建对我的公司将来发展有好处”。

    但检方掌握的证据显示,事实上,高建曾提供给苑东100多万元的支票,用于在亦庄购买房产。苑东承认了这一点,但他称,从2004年底开始,他陆续将这笔房款还给了高建。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苑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被告人高建骗取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一直持续到下午,市一中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记者王秋实)

(责任编辑: 李玉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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